厦快递服务设施或纳入规划 新建住宅应设智能快件箱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当下,寄收快件已成为不少市民生活中的一部分。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快促进我市快递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市法制局公布了《厦门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中提出了多项支持我市快递企业发展的规定,如将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等;同时也提出应建立相应奖惩监督措施,推进快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如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

  新建楼宇要设置智能快件箱

  从草案内容上看,有专门条文规定支持快递企业发展。如,规定提出,市政府应将快递产业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区、商业楼宇应当将智能快件箱的设置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既有商业楼宇、住宅区需要设置智能快件箱的,依法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决定。

  支持厦台快递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草案鼓励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内设立快递企业、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或者配套经营服务机构,开展快递服务及其关联业务。草案提出,支持厦台快递企业开展业务合作,相关部门还应当完善机制,简化快件通关手续,为快递企业开展厦台海运快件业务提供便利。

  快递车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

  对于快递行业停车难问题,草案也提出相应规定给予支持。比如,经核准,喷涂统一的快递专用标志的快递车辆,在从事快件收寄、投递服务时,在本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靠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不予收取相应费用。

  泄露用户信息应担责

  草案还提出应当推进快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监督措施。

  快递企业、智能快件箱生产运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通信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与快递服务无关的商业广告。

  因擅自泄露用户信息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因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等问题,受到通报的快递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本市有关快递行业优惠及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扶持我市快递行业的发展,草案还结合了许多其他的厦门实际情况,如:为本市鼓浪屿以及偏远地区用户提供直接配送服务;租赁、改造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作为快件分拨中心;开办快递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及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快递服务活动,提出予以相应的财政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