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厦门市邮政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厦门市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物办﹝2018﹞21号),明确对厦门市符合要求的寄递企业进行奖励、补贴,预计奖励金额将超过500万元。 

《办法》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物流办等部门关于支持快递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8﹞67号)制定,对财政预算用于扶持快递也发展的专项资金进行使用管理,主要用于落实用地保障和实施用地优惠政策、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以及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等范围。

《厦门市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