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快递企业营运车辆减征通行年费申请工作的通知》(厦邮管〔2016〕1号)以及《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减征市重点物流企业专业货运车辆、邮件(快件)运输车辆通行年费的通知》(厦交物〔2016〕8号)等文件,协会将收集2017年第一批次过路过桥年费减征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运营车辆通行年费减征的快递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省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快递车辆的所有权应归属申报企业所有;

3、申请减征通行年费的快递车辆必须是在厦门登记注册的运营车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无违法行为;

5、符合市交通运输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需提交给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2份):

1、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2、申请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行驶证复印件(盖公章并写上与原件一致);

3、厦门市货运车辆通行年费减征申请表(盖公章);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11号邮电广通大厦902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2-5822820  qq:46317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