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厦门市举行快递行业集体协商会议,签订我市首份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市总工会副主席席雅君、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真毅川、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徐丽莉等出席签约仪式。
集体合同的签订,是为了响应习总书记关爱快递小哥的号召,保障快递小哥等新业态群体的权益指示。根据《福建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市总工会和市邮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市快递行业协会和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积极开展快递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和职工双方代表的充分讨论后进行了数次修订,经过快递行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双方签订了此次的合同。
合同和协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保障员工的几方面内容。涉及了行业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劳动保险福利、安全卫生、女职工保障、职业培训等内容。合同和协议的签订,旨在让保障员工的权益,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也能一定程度解决行业的招工难、留人难问题。有利于提升整个厦门快递行业的形象,稳定队伍,虽然企业增加了一定的成本,但长远看只会对企业发展有利。
厦门市快递行业协会会长陈松表示:虽然在我们近期会有一些更多的人力方面的投资,但是对于整体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跟队伍的稳定,以及更好地为后续的民生服务,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我们也会联合所有的厦门快递行业,支持这样的协商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