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办理年度报告手续,现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