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工委: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工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广大工会志愿者,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活跃在城市文明创建、经济转型发展、困难职工帮扶、服务厦门会晤、企业职工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为服务广大职工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工会志愿服务队伍和优秀志愿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会志愿服务工作水平,市总工会决定评选命名一批工会品牌志愿服务队伍和优秀工会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市总直属志愿服务队及全市各级各类工会志愿者。

(二)评选名额

    品牌志愿服务队20支。优秀工会志愿者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品牌志愿服务队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队伍成立一年(含一年)以上,人员相对稳定,团队中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超过20个小时。

2.围绕全市工会中心大局,以职工需求为导向,设计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在当地或所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在宣传工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职工群众、传播文明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按照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志愿组织、业务培训、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管理制度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吸引力凝聚力强,能发挥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有效保障志愿者权益。

    (二)优秀工会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组织和带头参加平安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体育等各类工会志愿服务活动,在当地或所在行业起到标杆和示范作用。

  3.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在本行业、区域乃至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推荐程序

    由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委申报,区、产业汇总和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原则上每个区、产业推荐1—2支志愿队伍。直属工会志愿服务队伍直接向市总工会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情况,采取现场审核、材料评审等方式确定20支品牌志愿服务队伍和30名优秀工会志愿者。

    四、奖励办法

    市总工会将对获得品牌志愿服务队和优秀工会志愿者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善于发现培育发展品牌志愿服务队伍,是推进工会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工会志愿服务工作水平、扩大工会志愿服务工作影响的现实需求。各区、各产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广泛挖掘善于发现,真正把那些队伍稳定、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影响广泛的优秀团队推荐上来。

    2.要注重培育。各区、各产业要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推进工会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有利时机,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以制度化推动常态化。通过推荐评选工会品牌志愿服务队伍活动,推动各类志愿者队伍健康发展,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

    3.广泛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会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更多职工自觉参与到工会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总工会将加大对工会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与成效的宣传力度,宣传品牌志愿服务队伍的经验做法和形象风采。

请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委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并于9月20日前将附件1、2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市总工会宣教部,申报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鹗,电话:2661073、18120786796,邮箱:1559204453@qq.com

 

附件: 1.厦门市工会品牌志愿服务队推荐表

    2.厦门市优秀工会志愿者推荐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附 件:
·厦工办〔2017〕13号(宣教部)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会品牌志愿服务队和优秀工会志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doc